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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险常见问题及解答(天津生育险怎么报)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11:23:52

导读:天津哪些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应注意哪些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1、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2、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4、 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5、 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6、不具备临床剖腹产手术指征,居民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7、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8、 参保人员妊娠期间因保胎治疗和期待疗法发生的医

标签: 发生  医疗费用  费用  定额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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