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9-11 05:15:25
1.具有石家庄市户籍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覆盖的城乡居民。
2.在石家庄市中小学就读且未在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中小学生。
3.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
4.取得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港澳台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已在石家庄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居民、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按石家庄市有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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