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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 长春新生儿医保险怎么办理手续

来源: 最后更新:24-08-06 05:38:13

导读:长春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包含具体的参保条件,在哪参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待遇标准。

长春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包含具体的参保条件,在哪参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待遇标准。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相关年度费用,自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参保条件和手续

一、新生儿出生落户后,需到就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参保,参保时提供根据事务清单第8条更改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新生儿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新生儿为外地户籍人员并参加本地医疗保险的提供)。注:“居住证明”含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社区出具的暂住证明(加盖社区公章)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完成参保登记并按标准缴纳年度个人医保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新生儿出生后未按规定时间内(90天)参加居民医保的,不享受新生儿医保相关待遇,办理参保登记后按所在统筹区居民医保新参保政策执行,参保缴费后有90日待遇等待期。

二、如在集中预缴期(每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12月31日)内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到就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后,如有当年医保费用需要报销,则需预缴期内一起缴纳当年和次年医保费用,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如出生当年无费用发生,则无需缴纳当年医保费,直接预缴次年医保费,从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没有90天待遇等待期。


标签: 医保  参保  新生儿  待遇  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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