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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嘉兴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4-07-23 02:38:10

导读: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本人和未就业但男性配偶就业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女性,均可享受生育医疗报销,但报销方式有所区别。详细报销方式及报销标准如下文。

  报销形式和标准

  (一)报销女职工本人的生育医疗费

  按照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和待遇水平,予以直接“刷卡”报销。同时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多项诊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

  (二)报销男方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

  仍采用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支付的方式,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定额标准:早期妊娠门诊流产为400元;早期妊娠住院流产为1500元;中期妊娠住院引产2500元;正常分娩为3000元;手术助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宫外孕手术5000元。

  报销申请途径和申请所需材料

  (一)女方生育医疗费未报销费用可通过线下经办窗口申报或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报销”-“门诊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模块申请。材料如下: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窗口申报时需要)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附带明细电子票据可除外)

  4.门诊病历(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申请生育医疗费,可通过线下经办窗口申报或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医疗费支付”模块申请。材料如下: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窗口申报时需要)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附带明细电子票据可除外)

  4.门诊病历(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标签: 医疗费  票据  门诊  费用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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