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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天津市生育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09:52:08

导读:天津市女职工产前检查费能报销多少?根据《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办发【2016】9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的《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了支付标准。

  2020年天津职工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40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60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80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1100元。

  2021年度天津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

  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16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28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54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支付限额660元。

标签: 限额  周至  产前  天津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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