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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就业见习最低生活费标准(重庆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来源: 最后更新:24-06-03 05:02:18

导读: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促进青年群体高质量就业。

  青年人在重庆就业见习,每月可享不低于2100元基本生活费

  什么是青年就业见习?

  是指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员,在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全日制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的一项公共就业促进活动。

  见习人员范围: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国台湾高校毕业生、中国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参加见习可以享受什么权益?

  1、基本生活费:享有不低于我市主城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目前为210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

  2、保险:享有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档案托管:就业见习期间,享有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就业见习结束:

  (一)留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不留用: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免费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后续配套服务

  就业见习查询岗位入口

标签: 高校毕业生  学年  生活费  不低于  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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