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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4-04-24 05:03:34

导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样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积分入户、低息贷款等权益哦,现在也可通过网上办理业务,非常方便高效~

  一、个人开户登记

  (一)灵活就业人员、台港澳人员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以下简称“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台港澳人员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开设个人账户。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签订协议→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2)台港澳人员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1份);

  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3)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①《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1份);

  ②《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

  二、账户封存与启封

  (一)申请条件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缴存人,可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至灵活就业缴存账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2.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需恢复缴存时,可办理账户启封手续。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手续。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封存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

  ③《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业务前台领取,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申请灵活就业缴存的人员需签订)。

  三、委托扣款协议签订或注销

  (一)委托扣款协议签订

  1.申请条件

  (1)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委托扣款发生变更的,需注销原委托扣款协议后重新签订新的委托扣款协议。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委托扣款登记。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签订手续(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委托扣款协议(个人缴存)(一式两份)。

  注:付款银行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的,按照银行的规定,缴存人员与中心签订协议后,需要前往银行柜台签订代收协议才能成功扣款。

  (二)委托扣款协议注销

  1.申请条件: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存人,委托扣款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委托扣款协议注销手续,再重新签订新的委托扣款协议。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注销委托扣款协议。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注销手续(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委托扣款协议(个人缴存)》(一式两份)。

  四、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材料,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手机号码变更的,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

  3.户口簿或通行证等变更材料(原件1份)。

  五、账户转移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离开本市至外省市工作,或从外省市来本市工作的,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出、转入。

  注:缴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或有误的,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一)个人账户转入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3.办理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②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二)个人账户转出

  1.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缴存人方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1)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2)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在该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该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异地缴存明细的,我市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出);(3)在本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在本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5)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2.办理方式及流程: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广州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3.办理地点:转入地中心。

  注:缴存人的失信记录,将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六、账户合并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本市存在多个个人账户,账户信息完整无误的,应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合并。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缴存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账户合并。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账户合并(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原件1份)。

  七、汇(补)缴

  以个人名义汇(补)缴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通过网上委托付款方式办理。

  (一)汇缴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按月办理汇缴业务,每月可汇缴一次。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汇缴业务。办理了定期扣款的,将在约定扣款日自动发起扣款;未办理定期扣款的,需每月自行办理汇缴。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汇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个人缴存)》(原件1份);

  ③《委托定期扣款申请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办理每月定期扣款需提供)。

  (二)补缴

  1.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个人名义补缴住房公积金,个人可通过主动发起委托扣款的方式办理补缴业务。

  2.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微信公众号办理补缴业务。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补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②《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个人缴存)》(原件1份)。

  八、个人密码业务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人员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需同步设置个人密码。个人密码业务包括密码设(重)置、密码修改;个人密码业务不能代办,只能由本人办理。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自行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密码设置或修改。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办理(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九、个人缴存额调整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需变更个人缴存额的,可办理个人缴存额调整。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缴存额调整业务。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办理(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 年 月个人缴存额调整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

  十、个人缴存情况证明出具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我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因个人实际需要,可申请出具缴存证明。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自行打印。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出具(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十一、个人退款业务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因汇补缴金额有误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将错误缴入的款项返还个人银行账户的,可申请办理个人退款业务。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退款业务(仅适用于退款金额与原汇补缴金额一致的)。

  前台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缴存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审核(手续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受理)。

  (三)办理材料

  1.《个人退款申请表》(原件1份);

  2.个人转账凭证(原件1份,已缴入中心账户但未缴进个人账户的需提供);

  3.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十二、事项说明:以上缴存业务办理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十三、办理机构:以上缴存类业务线下前台办理窗口为铁路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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