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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保定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一览 保定市医保门诊报销

来源: 最后更新:24-04-13 12:24:22

导读:门诊慢特病待遇从2023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低至5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更多报销比例详见正文。

  (一)普通门诊待遇

  1.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到200元。

  2.扩大门诊统筹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门诊统筹使用范围扩大到全省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市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门诊就医报销;到市域外已开通门诊异地就医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也可以结算报销。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1.提高门诊慢特病待遇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低至5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

  2.门诊慢特病认定更及时。参保居民可以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评审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标签: 门诊  医疗机构  待遇  日起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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