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泰安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指南(泰安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指南最新)

来源: 最后更新:24-03-26 12:35:09

导读:车辆也是有保质期的,机动车一旦达到报废标准,就不得继续使用。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机动车报废注销。

  一、哪些情形应当办理机动车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64号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二、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

  1、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特别注意: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车主本人提出申请,不得代办。现场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标签: 机动车  灭失  自然灾害  注销登记  质量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183310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