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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指南(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备案表)

来源: 最后更新:24-03-13 12:49:22

导读: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工伤人员,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

  一、受理条件

  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含老工伤人员),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申请材料

  《山东省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申请确认表》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工作表单及附件.docx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

  工伤人员(近亲属)或用人单位携带申请材料至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通过。

  网上办理:

  1.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工伤保险--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2.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3.登陆“爱山东”APP,搜索“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就医备案”,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520

  监督电话:0537-296792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i.12333.gov.cn/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

  (办理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

  现场办理地点:

  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专区B101-106号窗口;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人社综合服务大厅C1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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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伤  济宁市  职工  转诊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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