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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申请过廉租房没有申请下来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来源: 最后更新:24-01-11 07:56:17

导读:申请过廉租房没有申请下来的,现在如果名下无房了,5年之后可以再申请,具体详细见正文。

  廉租房申请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收入条件,如果你是低收入特困家庭,民政部门有认定;第二要看房,必须无房,如果你名下有房,是不符合条件的。

  同时补助的标准也不一样,如果你是低收入特困家庭,才可能是实物配租,也就说才可以分房给你;如果你是中低收入家庭,那就是租金补贴,没有实物配租。第一次申请的时候名下有房,不符合条件,现在如果名下无房了,5年之后可以再申请。

  镇江廉租房补贴方式

  廉租房保障采取货币补贴的,补贴额度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申请家庭月补贴额度=(家庭保障面积标准-现住房面积)*货币补贴标准

  实物配租家庭配租住房面积没有达到保障面积标准的,可以通过货币补贴补足差额

  货币补贴的标准制定: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实行动态调整发布。

  温馨提示: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在申请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实施之前,均可享受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金额发放:由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月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报市财政部门拨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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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住房  货币  家庭  标准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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