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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济宁市生育保险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3-12-14 01:29:52

导读:产前检查的门诊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1000元/人次;在一、二、三级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分娩医疗保险基金与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结算定额标准分别为2600元、3600元、4500元。

  济宁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1、产前检查的门诊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1000元/人次,出院时与分娩费用一同结算。

  2、分娩医疗费定额标准:在一、二、三级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分娩,医疗保险基金与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结算定额标准分别为2600元、3600元、4500元。

  3、流产术、引产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分别是500元、160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定额补助180元/人次。

  如何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目前有三种方式: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报销,即时结算,参保职工仅需支付自付部分医疗费用,企业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申领生育津贴。

  二、线上零跑腿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那就是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上传生育报销材料,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确定报销待遇。

  三、现场办理参保职工或单位医保经办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材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生育保险待遇。

标签: 医保  定额  医疗机构  参保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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