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丹东住院分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3-12-11 07:23:39

导读:住院分娩享受生育保险费待遇所需材料有《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两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收据原件。

  住院分娩享受生育保险费待遇所需材料:《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两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收据原件。

  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在医疗终结三个月内,由其所在单位医保专管员持下列相关材料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已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新增加的职工和新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从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从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后生育的,除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外,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标签: 待遇  用人单位  保险费  为其  生育保险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1694663.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