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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基本原则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6 05:49:13

导读:福州市教育局发布《福州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确定了招生基本原则、招生方式等内容,详见正文。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发布的《福州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23年福州市幼儿园招基本原则如下:

  (一) 属地管理原则。

  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我市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 适龄优先原则。

  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 相对就近原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相关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 免试入园原则。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鼓励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五) 公开透明原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标签: 幼儿园  幼儿  福州市  入园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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