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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可以领汕头高温津贴吗(在试用期可以领汕头高温津贴吗知乎)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2 03:56:01

导读:只要是符合《办法》规定的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都应当享有高温津贴,试用期也不例外。
  问:还在试用期可以领吗?

  答: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只要是符合《办法》规定的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都应当享有高温津贴,试用期也不例外

  ➤拓展阅读: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将受处罚

  法院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企业工会或者所在地总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标签: 用人单位  津贴  高温  劳动者  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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