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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南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3-03-28 12:08:22

导读: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南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南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分为两种情况:

  (1)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新参保缴费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标签: 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  养老保险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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