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洛阳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洛阳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来源: 最后更新:23-03-16 06:28:09

导读:为您介绍洛阳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最高限额,以及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的相关规定。

  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最高限额

  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 1.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1.1 万元—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报销 60%;10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70%;一年最高可报销 40 万元。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已脱贫人口及纳入保障范围的重点监测人口执行大病保险优惠政策,起付线由1.1万元降低至0.55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0.55—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8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5%;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不设封顶线。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260元/人。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不清零,可继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完毕为止。

  参保居民经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我市特殊疾病门诊和河南省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标准的患者,目录范围内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元/人。

标签: 万元  范围内  门诊  医疗机构  大病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1411275.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