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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浦口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3-03-15 09:38:06

导读:南京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对象必须在浦口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在浦口自主创业的对象,具体申请条件见正文。

  根据2023年3月13日浦口发布的《501套!浦口人才房(产权共有)这样申请!》可知:

在浦口区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F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浦口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在浦口区工作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浦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在以下企业工作的核心团队成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浦口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①人才安居办法中A-C类人才所在企业;
②在浦口区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中的企业、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③浦口区特色地标产业(集成电路企业、高端交通装备企业、文旅健康企业、特色农业企业)。
在浦口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技术骨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浦口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在浦口区自主创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
浦口区工作,经浦口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浦口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名校、名医及相关企业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浦口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标签: 浦口  企业  人才  社会保险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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