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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后还能在参保地就医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2-09 03:50:02

导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可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已办理备案后本地普通门诊、住院等医保待遇仍可正常使用。

  1.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居住外地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本地普通门诊、二类门诊特殊病种(限职工医保)、住院医保待遇仍可正常使用。但1类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本地暂停门特的刷卡结算,参保人员可携带在异地医院结算的门诊特殊病种票据至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今后,我市会根据省市异地就医“一单制”直接结算要求,陆续推进各类门诊特殊病种异地直接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本地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等医保待遇仍可正常使用。

  补充:异地就医门诊如何“一单制”直接结算?

  职工医保:癌症、血透、移植等门特参保人员在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等门慢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直接结算。职工医保存在门特和门慢病种叠加的暂时不享受异地直接结算,需要先在异地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居民医保:癌症、血透、移植等门特参保人员在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等门慢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直接结算;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一级医疗机构可以享受门诊统筹直接结算。

标签: 异地  门诊  医保  人员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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