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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医保门诊共济使用人群范围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

来源: 最后更新:22-12-09 10:14:55

导读:广东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实施,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详见正文

  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标签: 费用  负担  发生  医保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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