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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济宁在职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3 12:30:11

导读: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二级医院500,三级医院600;1个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开始,退休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每次降低200元。

  济宁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1、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00,二级医院500,三级医院600;

  2、1个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开始,退休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每次降低200元;

  3、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95%;

  4、恶性肿瘤患者住院治疗的,每年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取消起付标准;

  5、基本医疗报销封顶线为10万(含),基本医疗加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为45万,进入大病保险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异地急诊的报销比例

  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按规定办理异地急诊备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

标签: 比例  标准  医疗机构  基础上  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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