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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生育津贴待遇提高之前办理过的人员怎么补发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0 04:59:22

导读:符合条件且已办理过生育津贴待遇支付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免申即享”,无需再次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直接按规定通过原渠道予以补足相应待遇。

  符合条件但已办理过生育津贴待遇的如何处理?

  在新生育津贴政策执行前,符合条件且已办理过生育津贴待遇支付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免申即享”,无需再次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直接按规定通过原渠道予以补足相应待遇。

  在哪里可以知晓生育津贴补发的信息?

  在新生育津贴政策执行前,符合条件且已办理过生育津贴待遇支付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会将参保单位和职工名单分批次在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changzhou.gov.cn)上公示,敬请关注。

  待公示结束后,对符合产假延长享受条件但未享受到待遇补发的情形,用人单位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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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津贴  参保  待遇  医保  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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