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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科技学院研考考点网上确认时间+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11-03 06:57:36

导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统考重庆科技学院考点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9:00至4日17:00。

  为贯彻落实“以生为本、服务考生”的精神,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批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重庆科技学院考点开展网上确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信息

  (一)考点名称:重庆科技学院

  (二)考点代码:5014

  (三)考点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四)咨询电话:023-65023287、65023226

  二、网上确认对象

  所有成功报考重庆科技学院考点且符合本考点网报条件的考生。

  本考点所接纳的考生具体要求请参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重庆科技学院考点网报公告》,凡不属于接纳范围的考生一律不予网上确认。

  三、网上确认时间

  以北京时间为准,实行24小时制,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最终无法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重视。

  1.考生网上提交材料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至4日17:00

  2.对于审核过程中材料不全、不规范等情况驳回的,考生须上传补充材料,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5日15:00。

  3.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至5日17:00,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信息。

  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网上确认上传材料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wsqr/stu),按照要求上传相应的确认材料,操作流程届时查看研招网。

  点击查看:具体材料要求

  以上要求上传的材料照片,请务必保证真实、清晰可辨,严禁修图,图片格式统一为jpg格式,否则一律退回要求重新上传再审。

  五、网上确认结果

  一般情况下,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将在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说明: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二)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所选报考点咨询。

  关于网上确认信息的反馈,凡本考点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平台发送给考生的消息,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及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缴费,未缴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二)每位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三)考生须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予以网上确认。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http://yjs.cqust.edu.cn/info/1072/3633.htm)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图片及相关材料至yz_yjsc@cqust.edu.cn,过时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七)按照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需从考前14天起,主动进行体温测量,做好每日健康监测。请考生关注“重庆招考”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完成注册并按要求进行考前自主健康打卡,随时关注此公众号发布的报考相关信息。

  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重庆市和我校考点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三)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重庆科技学院考点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严禁违纪违法。

标签: 考生  考点  网上  材料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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