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九江共青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家庭资助的标准及对象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5 12:34:19

导读:九江共青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家庭资助小学阶段资助贫困寄宿学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学生每年500元,详见正文。

  九江共青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家庭资助的标准及对象

  一、资助标准

  答:小学阶段资助贫困寄宿学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学生每年500元;初中阶段资助贫困寄宿学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学生每年625元(其中残疾寄宿生每年增加200元) 

  二、资助对象

  答: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脱贫家庭学生以及监测对象;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签: 学生  家庭  民政部门  经济困难  对象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jiaoyu/819823.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