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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泉州洛江区公办初中招生办法(泉州市2020年初中招生)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7 10:37:46

导读:2022泉州洛江区公办初中招生办法已整理,招生对象分五类: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区内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洛江户籍小学毕业生、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区内和区外小学毕业且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2022年洛江区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根据学生户籍、学籍情况,我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以下5类学生:

  第一类: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区内小学毕业生;

  第二类:申请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洛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第三类: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

  第四类:区内小学毕业且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第五类:区外小学毕业且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对口直升要求和学位容量,实行分批招生。2022年洛江区初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

  1.第一批次:招收第一、二、三类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对口直升。

  (1)各公办初中招收具有本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中,马甲中学招收具有马甲镇潘内、马甲、新奄、彭殊、仰恩、洋坑、梅岭、祈山、永安、杏川、前安、新民、新建、新生等十四个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南中学招收具有马甲镇炉田、梧峰、溪北、二甲、就南、后坂、西头、溪林、义山、蔡内等十个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申请回我区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洛江籍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应于6月1日前向户籍地公办初中提交《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2),并提供户口簿、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

  (3)符合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以及在我区经商办企业或合法正常居住的港、澳、台胞和华侨华人子女,根据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执行,有关对象于6月1日前向洛江区教育局提交《洛江区公办学校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

  2.第二批次:根据学位容量统筹招收第四类学生

  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第二批招生对象不超过对口直升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则第二批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二批招生对象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则采取以下办法:

  ①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优先招收持有服务片区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第四类学生,再视学位招收无居住证的第四类学生,直至该校计划完成;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②若同类对象超过当批剩余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③因马甲中学办学容量受限,实际居住地为马甲镇潘内村的第四类学生由就南中学招收。

  ④户籍在鲤城、丰泽、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在我区的人员及洛江区内户籍又在非户籍地内暂住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无法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列入第二批招生对象时,须向毕业小学提供2022年3月1日前签发的学校服务片区内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商务工证明。相关信息由毕业小学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局。

  3.第三批次:根据剩余学位统筹招收第五类学生

  区外应届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我区居住证、经商务工证明(“两证”签发时间均在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初中的,须于7月8日持户口簿、“两证”和《2022年洛江区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登记表》(附件4)、原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到居住地公办中学提出申请。其中,属无法申领居住证的“五区人员”,须提供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及经商务工证明,“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各中学根据第一、二批学生录取后的学位剩余情况给予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审核;确因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三)第一、二批招生对象选择其他升学方式的办理方法

  为保障学生九年义务教育的落实,自愿选择其他升学就读方式的第一、二批招生对象,分类处理如下:

  1.选择就读泉州市民办初中的,应根据《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民办初中招生报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2.由于监护人居住地点、工作地点变迁或回户籍地升学而不在我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应办理《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并在《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作相应选择,经各中心小学收集、审核后,将不再保留我区公办初中学位。区教育局凭升学联系函、报名登记表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四)报名参加民办初中派位而未被录取的学生招生办法

  1.选择在我区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派位而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原所属公办招生批次处理,参与原批次招生。

  2.选择回区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派位而未被录取的,视为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就读,由报名地按当地政策处理。

  3.因不服从统筹安排而造成辍学的,将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五)公办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①6月1日前: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就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交申请材料;小学毕业生填写《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

  ②6月5日前:各小学将新生报名登记表、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各中学将申请回洛江就读的材料报区教育局中教股;

  ③7月5日-7日,公办初中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注册;

  ④7月8日-10日:公办初中将第一、二批新生注册名单报区教育局中教股;第三批招生对象到居住地公办初中提交报名材料,各公办初中汇总上报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材料至区教育局审核;

  ⑤7月12日:符合条件的第三批招生对象录取、注册;

  ⑥7月15日:各公办初中将新生名册、注册情况报送区教育局中教股,领取《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完成初中招生;

  ⑦8月15日前:公办初中录取数据导入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附件1-附件12下载链接点击下载

  1.2022年洛江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2.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3.洛江区公办学校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申请表

  4.2022年洛江区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登记表

  5.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6.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7.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样表)

  8.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

  9.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

  10.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11.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12.2022年洛江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联系方式

标签: 初中  户籍  泉州市  对象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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