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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课后服务预收费不高于120元/生/月 广西关于校内课后服务

来源: 最后更新:22-07-19 10:19:55

导读: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要求,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区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要求,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区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在经费保障政策方面,我区实施方案明确,乡镇及以上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筹措,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乡镇以下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目前,自治区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在正式出台收费政策前,学校可以按照不高于120元/生/月的标准进行预收,后面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标签: 课后  学校  政策  有条件  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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