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6-22 10:49:54
2021年密云区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因地制宜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委协调镇街(地区)、居(村)委会、幼儿园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年适龄幼儿小班招生工作,根据本区资源配置情况,为幼儿提供入园服务。
(二)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综合考虑幼儿园布局、交通等情况,按照区域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努力实现符合本区条件有需要的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三)坚持平稳有序、规范程序
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统一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区教委核定招生计划数,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四)坚持信息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密云教育微信公众号、居(村)委会、幼儿园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入园政策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二、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17年9月1日(含)至2018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组织方式
(一)城区幼儿园招生
1.信息审核
具有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街道办事处、密云镇所辖地区户籍(简称密云城区户籍),或具有密云区农村户籍且父母在密云城区自有住房,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3日至7月4日(8:30—12:00,14:00—17:30),持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在“幼儿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完成适龄幼儿信息审核工作。信息审核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密云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小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须知》。
2.入园登记
(1)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
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信息审核的居(村)委会查看入园登记的幼儿园。
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幼儿,携带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免疫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到指定登记的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登记不分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幼儿园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可自主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2)未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家庭,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密云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自主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务工就业证明(适龄幼儿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社保缴费证明;或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家庭,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密云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自主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3)其他情况适龄幼儿入园
对持有英模、烈士、孤残人员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按照法定监护人产权房所在地优先予以照顾。其他优待对象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3.招生原则
(1)城区普惠性幼儿园,须优先接收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以自主招生,须优先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依据招生条件逐层接收,具体请查看相关幼儿园公示的入园登记工作方案。
(2)城区非普惠性幼儿园,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在优先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自主招生,具体请查看相关幼儿园公示的入园登记工作方案。
(二)农村镇幼儿园招生
由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园具体组织实施。各镇教委负责协调所属村委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登记辅助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城区幼儿园
1.6月28日,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的意见》《2021年密云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小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须知》,并召开工作布置会。
2.6月28日—7月2日,宣传招生政策。
3.7月3日—7月4日,符合信息审核条件的适龄幼儿,到规定的地点审核相关证明证件材料。
4.7月17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带领幼儿,统一到幼儿园入园登记。
5.7月20日前,汇总招生情况,各幼儿园报送《幼儿园小班招生情况统计表》。
(二)农村镇幼儿园
1.6月28日,制定招生方案并报区教委备案。
2.6月28日—7月9日,宣传招生政策。
3.7月10日—7月18日,组织入园登记。
4.7月20日前,汇总招生情况,镇中心小学报送《本镇幼儿园开班情况统计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成立由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学前教育科、内审科、负责信访宣传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任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类型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保障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稳慎推进工作
各幼儿园要成立由书记、园长、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委员等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专班,制定本园入园登记工作方案经党政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并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审批备案。园长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园级干部要负责招生的宣传解释和家长接待工作,主动化解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及时办理好市民服务热线有关诉求。同时,镇街(地区)教委、居(村)委会做好接待和政策咨询、解答工作。
(三)实行计划管理
区教委根据各园硬件、人员等条件,制定招生计划,并以计划数调控幼儿园招生人数。幼儿园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开班数和班级规模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四)规范工作流程
幼儿园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登记程序。幼儿家长须如实提供相关证明证件材料,登记审核人员严格把关,保障招生工作秩序。
(五)严肃招生纪律
各幼儿园严禁在招生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严禁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适龄幼儿入园的条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区各类型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六)做好安全防范
各幼儿园合理安排入园登记的人员、场所,期间要加强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时,每个家庭只需由一名家长办理,应服从幼儿园安排,不扎堆、不聚集,在门口主动履行登记手续、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确保安全、平稳、有序做好适龄幼儿入园登记工作。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69040348或69042660—275(学前科)
监督举报电话:69042401(内审科)
七、附则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附件: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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