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许昌示范区初中入学报名条件及要求2024

来源: 最后更新:24-09-16 04:40:33

导读: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许教基〔2024〕103号)和《许昌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许昌示范区发布2024年招生工作通知,对初中报名条件做了说明。

  许昌示范区初中入学报名条件及要求:

  具有属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学籍信息表。

  各类型小升初人员需审核的材料如下:

  (一)住户一致。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需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二)(村)社区居民。(村)社区居民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

  (三)三代同居。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三代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

  3.父母无房证明。入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所报名的学校统一登记,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四)房产证、户口簿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需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五)进城落户。具有房产但无示范区户籍,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需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六)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示范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在网上报名时,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进行网上报名,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部门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须示范区户口)。

  2.房屋租赁合同(须在示范区)。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三))。

  (七)拆迁户。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城区城市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已交付的,学区按新安置的住房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货币化安置拆迁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三))

  (八)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在示范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许昌市示范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务工地或经商地所在学校网上报名,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示范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示范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示范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

  2.居住证。

标签: 户口簿  房产  示范区  学区  父母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jiaoyu/2016390.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