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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廊坊开发区一幼五分园秋季招生简章

来源: 最后更新:24-08-10 12:36:47

导读:2024廊坊开发区一幼五分园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24年6月22日-2024年6月26日23:59,逾期视为放弃。详见正文。

  根据《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关于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五分园2024年秋季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2日-2024年6月26日23:59,逾期视为放弃:

  二、招生计划

  小班 100 人;中班 30人;大班35人。

  三、招生对象

  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要求幼儿身体健康,有一定自理能力。

  四、招生范围

  主要招生范围为:花语城小区一地块(堤口新村)、二地块(幽香苑)、三地块(馥郁苑)、四地块、五地块(兰心苑)、六地块(疏影苑)、七地块、八地块(丹桂苑)。如有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有意向家长可同步投递资料。

  五、招生顺序

  首先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优先录取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如配套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有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由文教卫生局组织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名单;配套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文教卫生局组织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名单,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六、招生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招生条件

  报名适龄幼儿居住的房屋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报名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即所占房产份额为 100%)。

  2.报名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廊坊开发区的唯一房产。

  3.报名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在开发区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辈的房产。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幼儿的户口页、出生证、幼儿父母双方身份证、监护人户口页、户口本户主页、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同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2.如房产为报名幼儿祖辈房产的除以上户口资料外,还需同时提供祖辈房产持有人户口本页或反映孩子与祖辈关系的材料,同时出具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七、招生工作流程

  (一)报名信息采集

  1.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幼儿资料发送至邮箱:kfwy2021@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2.资料按要求以压缩包(名称:幼儿姓名十联系方式)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不明事宜可以在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1:30 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0316-2569136。

  (二)报名资格审核

  幼儿园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届时会通过邮箱进行回复,请注意查看

  (三)确定预录取或参加小区配套幼儿园摇号名单

  1.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拟全部录取;

  2.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将通知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园签名确认是否参加电脑摇号,逾期不到场签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摇号资格。

  3.以上情况幼儿园均会通过电话0316-2569136进行通知,请家长注意接听。(四)实施电脑摇号

  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教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家长代表等,在各方的共同见证下进行摇号。

  (四)实施电脑摇号

  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教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家长代表等,在各方的共同见证下进行摇号。

  (五)现场复核

  1.接到拟录取通知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登记。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和登记的,一律视为放弃其录取资格。

  2.现场复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资料或佐证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幼儿园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补录。现场复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摇号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取名单

  现场复核结束后的最终录取名单会进行公示。

  (七)幼儿入园

  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做好幼儿体检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八、资料列表

  报名幼儿应提供以下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如遇特殊情况,需按要求补充材料。

  (1)幼儿出生证明

  (2)幼儿户口户主页

  (3)幼儿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父母一方)

  (4)幼儿本人户口页

  (5)法定监护人一方身份证(正反面)

  (6)房产证原件(购房合同、分房条具有同等效力)

  (7)入园需求登记表

  九、注意事项

  (1)招生期间咨询量大,招生电话如无法接通请稍后拨打。

  (2)招生前期工作以线上为主,园内没有安排接待人员,幼儿园不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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