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7-05 12:23:51
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包括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全域,西永微电园L分区7.4平方公里区域内(不含文旅城1.2平方公里)。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户籍以下简称“区内户籍”,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外户籍以下简称“区外户籍”。
入学基本政策
(1)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对口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适龄儿童户口簿、《医学诊断报告》或《残疾证》复印件等材料,由学校统一报公共服务局备案,并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在网上申报。
(2)对口免试。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3)依序入学。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首先接收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再接收持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若学校因容量限制导致不能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迁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未能接收部分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入学。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照“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原则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此处所指的“就近”意为“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最近”。公共服务局根据校点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相对就近”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确保每位区内户籍适龄儿童都有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学位。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能在一所学校取得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即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小学(含民办小学)报名入学。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入学条件
(一)“三对口”
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范围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监护人在进行网上申报时,需上传以下资料的电子图片:
(1)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
(3)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入读重庆高新区非学位紧张学校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按“三对口”条件报名入学。各公办小学于6月7日之前在校门口公示栏、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当年招生服务范围。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关注招生信息,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信息维护、网上报名、网上录取以及线下报到工作。
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位紧张学校六年内为同一住房对应户籍户主合法养育的子女提供学位(简称“六年读一户”)。
(2)房屋产权:独立拥有住房产权的,家庭人均面积不低于15㎡(2024年重庆市申请公租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共同拥有住房产权的,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不动产权份额达到51%(含)以上且家庭人均面积不低于15㎡。
(3)迁户时限:
一是入读重庆大学城树人小学校。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已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的家庭,其小学适龄儿童入读,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简称“满一年”)的条件。2018年9月1日(含)之后,已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一手住房的,还需满足“满一年”的条件;已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简称“满三年”)的条件。
二是入读重庆科学城树人思贤小学校、重庆科学城第一实验小学校。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的家庭,其小学适龄儿童入读,还需满足“满一年”的条件。2021年9月1日(含)之后,已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一手住房的,还需满足“满一年”的条件;已在高新区直管园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还需满足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简称“满三年”)的条件。
(4)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入学。
2024年,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位紧张学校有:重庆大学城树人小学校、重庆科学城树人思贤小学校、重庆科学城第一实验小学校。学位紧张学校的名单根据学位紧张状况动态调整,2024年7月31日前将向社会公布2025年小学阶段的学位紧张学校名单。
(二)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但不满足“三对口”条件
仅户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但不满足“三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入学方式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持公安部门签发的2024年审核有效的《居住证》或2024年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见图)进入“重庆高新区智慧教育平台”,点击“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申请学位。
为确保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平公正入学,重庆高新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尽力解决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依据《重庆高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位安排实施办法》,结合适龄儿童居住地位置、量化积分、学校学位数、志愿填报等情况,按照“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若全区学位安排满额,公共服务局将不具备条件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建议积分较低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提前做好其他安排,以免耽误学生入学。
积分计算方式
根据《重庆高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位安排实施办法》,持重庆高新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其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情况计算入学积分,具体计算方法是:
(1)以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重庆高新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为依据,1个月积1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只计其中1人);
(2)以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重庆高新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1个月积0.5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只计其中1人);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重庆高新区经商、办企业等并依法纳税,以2021、2022、2023三个自然年度纳税总额为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纳税的可合并计算),纳税1万元(含)—2万元(不含)积0.5分,纳税2万元(含)—3万元(不含)积1分,纳税3万元(含)—4万元(不含)积1.5分,以此类推,15分封顶。
以上三项积分之和,即为该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总积分。
重庆高新区哪些区域的小学有空余学位接收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2024年,预计下列区域的部分学校有少量空余学位接收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西永街道、曾家镇、白市驿镇。预计金凤镇、含谷镇、走马镇、巴福镇、石板镇学位相对略为宽松。
请家长结合购房、居住、积分等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填写志愿校,避免出现志愿扎堆,导致适龄儿童无法获得2024年重庆高新区公办小学学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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