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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4-06-27 12:29:13

导读:根据《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三角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镇内实际,制定本通告。详见正文。

  第一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三角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三角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监护人拥有三角镇连续满1年社保,同时拥有房产;

  (五)参加当年三角镇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一)小学一年级

  (二)初中一年级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学位安排

  参加积分入学入围学生、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本镇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入读学校,原则上是按房产证居住地划分地段就近入学(没有房产的按居住证地址分配),如果划定片区(或小区)的就近学校学位不足,学生将分流安排到其他学校。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s://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登记报名信息时,要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我镇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地址:三角镇五福路70号二楼203室)。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三角镇公办学校及面向三角镇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三角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由三角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结合周边学校学位富余情况,以由近到远的顺序调配学生入读的学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公办学校志愿,由三角镇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三角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于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本公告,按三角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三角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本市户籍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参加当年三角镇流动人员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五种类别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三角镇教育部门将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入学注册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三角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三角镇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三角镇教育部门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三角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由三角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第二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及联系电话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三角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三角镇教育部门在6月21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三角镇教育部门重新核定。

  (五)入学注册

  入学注册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三角镇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审核完成后,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附件:

  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亲子关系证明文件;3.表格中列出的 “证明材料”,除表格所列市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公函,部分公函也可按实际由三角镇对应主管部门出具,由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相关政策的,具有同等效用。

标签: 志愿  学校  民办学校  信息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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