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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学考试2024年上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4-05-15 10:22:42

导读:内蒙古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工作将于5月27日开始,申请时间及流程、材料准备及要求等详见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上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公告

  我区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工作将于5月27日开始,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按规定办理毕业申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流程

  5月27日9时—31日17时,请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办理毕业申请。

  (一)申请毕业时考生要按照页面流程提示线上采集个人图像。由于线上采集的个人图像要用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请考生务必按照《个人图像采集要求》(见附件)进行采集,否则可能无法在学信网注册毕业信息。

  (二)申请毕业时,考生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毕业相关信息,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然后从系统中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表》,本人核对签字后,连同其他申请毕业所需材料一起上传至系统,要求上传的图像完整、清晰,无本人签字的审核表不予认可。

  (三)考生完成上面流程后,按照页面提示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毕业审定费用,毕业审定费用为75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毕业的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5月27日9时—31日17时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准备及要求

  (一)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上传前置学历认证材料。

  1.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专科学历(或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至少6个月。

  2.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或以上)毕业生及军队院校毕业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相关学历信息,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提前通过学信网提交学历认证申请。

  3.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要提前通过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提交认证申请。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要有论文答辩成绩。凡持有2011年以前发放的论文答辩成绩纸质合格证的考生须到主考学校办理成绩上传手续。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现在的身份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不一致,须向所选初审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户口本等。要注意:除户口本以外的证明材料原件由考试机构存档,不退还考生。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三、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

  在审核过程中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考生毕业申请的审核结果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自己的毕业信息后,联系申请毕业时所选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的颁发情况。请注意,《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唯一考籍档案,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办。

  四、申请更正信息说明

  在籍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毕业生审核表》中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本人信息不一致,须向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更正申请,并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等材料,信息更正后方可继续申请毕业,毕业证书在学信网注册后不得再进行更改。

  原则上不受理往届毕业生变更学信网注册信息的申请,如学信网注册信息确实与考生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信息不相符,请于5月27日9时—31日17时向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更正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携带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特别提醒

  (一)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认真核对个人联系电话是否准确,如有变动请立即更正,保证在毕业审核过程中若出现疑问,及时能联系到考生。

  (二)持有2006年10月以前自学考试成绩单的考生,须携带成绩单去所选初审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验。

  (三)考生要按照专业计划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课程等相关条件,确认符合毕业条件后再缴费,缴费后如没通过毕业审核不予退费。

  附件:个人图像采集要求

  个人图像采集要求

  (一)正面免冠,人像居中,左右对称,不得穿公安等国家制式服装。

  (二)人物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三)背景颜色均匀,须为浅蓝色或白色。

标签: 考生  信息  毕业生  学历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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