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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4-04-18 04:28:57

导读:西峡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认定时间、报名安排见正文。

  西峡县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南阳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西峡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在西峡县的中国公民。

  2.南阳职业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4.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机构

  (一)认定机构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二)现场确认机构

  西峡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查看认定结论—发放证书”。

  网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1.“认定批次”选择:

  西峡县上半年教资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面向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类申请人;第二批次面向符合认定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4月1日8:00—4月12日17:00.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6月17日8:00—6月28日17:00.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涉及毕业问题,请参加第二批次网报和体检。

  2.“考试形式”选择:

  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是否在校生”选择:

  所有申请人员统一选择“否”。(南阳职业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学历申请认定的申请人,统一选择“是”)。

  4.“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

  西峡藉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持居住证在西峡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南阳职业学院学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5. 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6. 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7. 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之一(将两项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 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审核阶段结束。

  (二)体检:

  1.体检时间:第一批次:2024年4月11日-13日

  第二批次:2024年6月27日-29日

  2.体检地点:

  西峡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门诊二楼西E区)

  3.体检要求:

  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早上6:30分,空腹,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份和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西峡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3项信息:①本人身份证号②报名号③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

  如果体检不合格,按医嘱复查,复查仅一次机会。复查必须是西峡县人民医院,不能随意更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西峡县教体局,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4.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申请人在体检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认定状态,显示“待认定审批”的,无需现场审核;认定状态显示“网报待确认”的,请持相关材料到西峡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服务区E-4教体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1. 网上审核

  第一批次:4月15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第二批次:7月1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申请人

  (1)学历信息“未核验”的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2)普通话信息“未核验”的申请人,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持居住证申请认定的申请人,提供居住证原件;

  (4)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申请人,仅限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四)认定结论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通过”的,均表明本次认定通过。发放证书阶段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发放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第一批次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5月上旬,第二批次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7月下旬。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或现场领取,现场领取地址:西峡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服务区E-4教体局窗口。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确认等工作。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西峡县教体局师训股,电话:0377-69680008.

标签: 西峡县  申请人  教师资格  师范生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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