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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等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新考试计划说明

来源: 最后更新:24-03-21 10:13:33

导读:新考试计划课程类型分为必设课程和选设课程。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必须取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

  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等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新考试计划说明

  一、新考试计划说明

  (一)课程设置与学分

  新考试计划课程类型分为必设课程和选设课程。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必须取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

  (二)教材

  新考试计划课程使用的教材将于当次考试发布报考简章时公布。

  二、专业考试计划调整

  (一)涉及计划调整的专业

  1.专升本专业:法学、教育学、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消防工程、行政管理、交通运输共9个。

  2.专科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法律事务、公共关系、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共6个。

  (二)计划调整时间

  1.设置新旧考试计划衔接过渡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考试计划,同时旧考试计划废止。

  2.过渡期内,所有专业按照旧考试计划安排考试课程、办理毕业事项。过渡期结束后,除停考过渡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按新考试计划安排考试课程、办理毕业事项。

  3.停考过渡专业执行旧考试计划,直至停考过渡结束。

  (三)未涉及计划调整的专业

  经济学(02010100)、工商管理(12020100K)、市场营销(12020200)、会计学(12020300K)4个本科专业及护理(52020100)、大数据与会计(53030200)、工商企业管理(53060100)3个专科专业仍执行旧考试计划。

  (四)课程衔接

  过渡期内,考生仍按旧考试计划申请毕业。过渡期结束后,未毕业考生,其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考试计划课程,可按照新旧考试计划对应衔接表进行衔接。

标签: 考试  计划  课程  专业  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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