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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清溪镇中小学长幼同校申请指引

来源: 最后更新:23-05-19 09:08:22

导读:2023年秋季就读一年级的清溪户籍学生,并且其同一家庭的哥哥或姐姐(相同监护人)已在公办小学非毕业班就读的。

  一、受理对象

  2023年秋季就读一年级的清溪户籍学生,并且其同一家庭的哥哥或姐姐(相同监护人)已在公办小学非毕业班就读的。

  二、申请程序

  指定时间内网上登记和线下提交资料。

  (一)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7日,逾期不受理。

长按以下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

  (二)线下提交资料

  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受理。

  地点:哥哥或姐姐所在公办小学保安室。

  提交资料(均交复印件):

  1. 申请人、哥哥或姐姐及家长的户口本;

  2. 申请人、哥哥或姐姐的出生证。

  申请资料统一用文件袋装好,封面备注“申请人姓名+申请年级+联系电话”

  (三)录取结果:网上登记结束后,教育管理中心审核申请资料并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7月5日前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三、录取原则

  教育管理中心将结合公办学位实际统筹安排。如未能按学区安排,则结合申请人志愿统一调剂到其他仍有学位剩余的公办学校。

  四、其他说明

  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公告由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38904

标签: 申请人  资料  哥哥  姐姐  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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