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吸毒处罚和贩毒处罚有什么不同
吸毒:处罚适用法律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它的性质属于行政处罚(不会被判刑),处罚结果是罚款、拘留、强制戒毒中的一种或几种处罚方式。
贩毒:处罚适用法律为《刑法》,它的性质属于刑事处罚,处罚结果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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