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出轨的相关证据,只要是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所搜集的证据都是可以向法庭提交的,比如录音录像资料、短信聊天记录,qq、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手机保存的、或者在营业厅查询到的手机通话记录、证人证言,但证人最好是不要与双方有利害关系;
2、收集婚外情证据中还存在合法与不合法之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就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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