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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岁的人不认定为工伤起诉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 最后更新:23-04-01 03:18:40

导读:60岁的人因工受伤不能被认定成工伤,起诉赔偿的法定条件是,原告有起诉的主体资格,被告信息明确,有因工受伤的事实和理由及具体的诉求,法院对损害赔偿争议具有管辖权。60岁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用人单位之间不

一、六十岁的人不认定为工伤起诉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务关系因工受伤赔偿争议的起诉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劳务关系因工受伤赔偿争议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四、劳务关系因工受伤赔偿争议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对于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这部分劳动者来讲,退休后本人又找了其他工作的,只能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务关系中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雇主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标准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计算,要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事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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