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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材料/补贴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09 09:41:51

导读: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可以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申请材料:

  (1)见习协议书;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5)单位银行账户。

  五、申请说明: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2021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标签: 用人单位  单位  高校毕业生  期限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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