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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门诊+住院+异地+慢性病)

来源: 最后更新:22-07-14 05:21:06

导读:根据不同类别有不同的报销流程手续,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异地就医报销,慢性病报销等,详情见正文。

  一、门诊报销

  (一)携带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门急诊费用清单

  3、身份证

  4、门诊病历

  (二)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址:

  二、住院报销

  (一)携带材料

  1、住院病案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址:

  三、异地就医报销

  根据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相关政策,如参保患者已做了异地就医备案,且就医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在出院时凭社保卡直接报销结算。

  参保患者未做异地就医备案或就医机构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患者可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业务:

  1、住院发票原件 (医院盖章);

  2、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医院盖章);

  3、住院病案首页 (医院盖章);

  (备注:骨折、外伤、中毒等特殊情况需填写外伤声明写清详细受伤经过,同时附全套住院病历;骨折取内固定需提供第一次骨折统筹结算单复印件)

  4、参保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参保居民银行卡复印件

  6、异地就医证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在住院前做过异地就医备案的请提供备案登记相关资料);

  7、分娩记录(仅生育住院提供)、出院小结(仅流产住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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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慢性病报销

  先认定,在结算。

  参保人员已被认定为慢性病后,根据病情发生的治疗慢性病相关的治疗和检查可以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畴。认定通过后的次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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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异地  参保  慢性病  医院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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