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3-30 12:36:46
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将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沙坪街道幼儿园招小班幼儿150人;
沙坪街道幼儿园镇南分园招小班幼儿90人,小小班幼儿25人;
向阳花幼儿园招小班幼儿90人;
向阳花幼儿园绿地分园招小小班幼儿25人;
财贸幼儿园招小班幼儿150人;
建委幼儿园招小班幼儿150人;
新星幼儿园招小班幼儿150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 招生对象
1.沙坪户籍适龄幼儿;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幼儿享受政策照顾:
(1)烈士、优抚对象子女。依据国家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执行。
(2)军队人员子女。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执行。
(3)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依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198号)执行。
(4)持有《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并在管理服务期内在鹤山市工作的江门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依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1〕4号)执行、《关于印发<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暂行办法>的通知》(鹤教字〔2021〕16号)执行。
(5)对鹤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人士的直系子女。
(6)已在城区公办园就读幼儿的同胞弟妹(前提条件是2024年秋季学段同时在园就读)。
(二)招生条件
1.年龄界限。招收3-4周岁身体健康的幼儿(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2.身体状况。幼儿注册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户籍资料。适龄幼儿及监护人具有户籍证明材料(幼儿沙坪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4.证明资料。符合政策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家长填写报名表到六所公办园现场报名。
报名表获取方式:①登陆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鹤山市教育局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jyj/)“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下载;②关注各公办园微信公众号下载;③到幼儿园现场领取填报。
(二)报名要求。鹤山市沙坪街道幼儿园、沙坪街道幼儿园镇南分园、鹤山市向阳花幼儿园(含绿地分园)、鹤山市财贸幼儿园、鹤山市建委幼儿园、鹤山市新星幼儿园6所城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同时进行,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若发现有报两所幼儿园或以上者取消资格。
四、招生方式
(一)政策照顾。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幼儿提出申请可优先安排直接入园。
(二)抽签派位。
1.若幼儿园报名人数少于该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报名成功的幼儿入读该幼儿园;若幼儿园报名人数多于该园招生计划,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报名成功的幼儿入读该幼儿园资格。
2.报名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共用一个号码参与抽签,若获得派位且经审核符合入园条件,则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3.派位结束后,各园组织拟录幼儿家长会,建立入园幼儿名册。
4.经确认,如有获得派位的幼儿放弃入园及其他情形而产生空缺学位的,由幼儿园自行补录。
五、招生时间安排(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4月8日-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1.政策照顾生报名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拟报读幼儿园报名,逾期未提供材料报名的视为放弃政策照顾。携带材料: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符合政策照顾的证明材料。
2.非政策照顾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拟报读幼儿园报名,逾期未提供材料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携带材料: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二)名单公示。通过资格审核且报名成功幼儿名单(含政策性照顾生名单)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抽签派位时间由各幼儿园另行通知。
六、新生注册经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幼儿办理入园注册手续(注册时间另行通知)。若发现幼儿报名资料弄虚作假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该幼儿入园资格,其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通知办理幼儿入园注册手续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须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如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办理的将取消该幼儿入园资格。如被取消入园资格的幼儿,由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如无特殊原因,开学后一个月内未上学的幼儿,将取消该幼儿学位。有特殊原因需要保留学位的,学位只保留一个月。
七、咨询方式
鹤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50-8883542
联系人:欧老师
信息发布网站: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
八、其它
1.幼儿园为全日制,不设幼儿寄宿,不设校车接送幼儿。
2.现在读沙坪街道幼儿园镇南分园小小班、向阳花幼儿园绿地分园小小班的适龄幼儿,提出申请可以升读现就读幼儿园小班。
3.未获得派位的幼儿,由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
4.若幼儿园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空余学位面向本市适龄幼儿补录(不限户籍),额满即止。
5.所有相关招生信息均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
6.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大图)
(请点击下载)
附件:
2. 鹤山市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政策照顾幼儿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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